粘度计厂家
免费服务热线

Free service

hotline

010-00000000
粘度计厂家
热门搜索:
行业资讯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讯

供热管理部门申报停止供热注意截止时间-【新闻】

发布时间:2021-05-24 08:42:57 阅读: 来源:粘度计厂家

供热管理部门:申报停止供热 注意截止时间

牡丹江大鹏新闻网讯 每年进入采暖期后,都有很多市民拨打本报热线反映,因未提前申报,供热企业拒绝办理停热。8月12日,市建设局供热管理部门提醒市民,供热报停申请时间截止到9月15日,市民应在此前尽快办理停热手续。

据介绍,按照《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实行分户供热的用户,申请停止供热的,应当在本供热期开始30日前,向供热单位提出申请,供热单位应于接到申请后10日内形成书面答复意见。对不同意停止供热的,应当说明理由。我市每年正常的采暖期开始时间为10月15日,按照《条例》的规定,市民应该于9月15日之前,向供热企业提出停热的申请。但以往几年来,供热管理部门也接到过众多市民关于停热的申诉,80%以上的情况是因为逾期报停而被供热企业拒绝。

为此,市建设局供热管理部门提醒说,计划在2012年至2013年采暖期办理停热的市民,应在近期前往供热企业进行申请,如发现供热企业未按照《条例》的相关条款办理停热,或不出具书面答复意见的,可拨打供热监督热线:6171937向供热主管部门进行投诉。

(责任编辑:王春影)

乙二醇

DBAA

一青酿酒设备推荐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