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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美电器正式起诉黄光裕

发布时间:2020-02-11 05:13:16 阅读: 来源:粘度计厂家

资本市场永远有新奇的故事,曾被国美收购的永乐的负责人,如今又作为负责人代表国美起诉曾经的收购者黄光裕。

昨日下午,国美电器在港交所发布的一则公告引起了强烈反响———该公告称,国美将在香港对间接持股股东及前任执行董事黄光裕进行法律起诉。就在前一天晚上,国美电器收到了黄光裕要求撤销陈晓董事会主席职务的信函。

“我们对起诉已准备了一年,是慎重决定的。”国美电器一位不愿具名的资深人士昨晚对成都商报记者表示。“陈晓代表的新董事会和黄光裕的矛盾已不可调和。”易凯资本首席执行官王冉对此表示。

“他做法不理智”

引起国美起诉的直接导火线源于8月4日晚间代表黄光裕的国美主要股东Shin-ning Crown Holdings Inc发给国美的一封信函,在信中,黄光裕再次要求“撤销今年股东大会的一般授权”、“撤销陈晓的董事及董事会主席”和“孙一丁的公司执行董事的职务”。

对此,前述人士昨晚对成都商报记者表示,“我们认为他(黄光裕)的做法很不理智,让我们难以接受,也不知道他到底要干嘛……他认为,国美近一年业绩不理想,并将此归咎于陈晓领导的董事会。”

成都商报记者了解到,黄光裕和国美董事会有过多次“过招”,其中包括在今年5月11日的国美股东周年大会上,黄光裕在12项决议中连续投了5项否决票,包括委任贝恩投资董事总经理竺稼等三人为非执行董事的议案。此后,国美电器紧急召开董事会,重新委任贝恩三名前任董事加入董事会。

分析人士指出,作为自己创立的公司,一贯作风强硬的黄光裕希望继续掌控国美。7月31日,国美电器公告显示,黄光裕出资5.49亿港元,认购国美8.16亿新股。以国美电器昨日约2.57港元的收盘价估算,身陷囹圄的黄光裕单靠此次“高卖低买”的配股行动,账面盈利已达15.48亿港元。

起诉准备了整1年

“实际上,国美电器对黄光裕的起诉并不是偶然,也不是部分人士认为的突然性决策。”该人士称,“实际上,自从黄光裕2009年8月被香港法院冻结16亿元资产后,国美电器就开始着手起诉事宜,只是由于调查、取证等花费了比较长的时间,所以现在才向香港法院正式提出诉讼。”

在昨日发布的公告中,国美电器称,“黄光裕于2008年1月及2月前后回购公司股份,被指称违反公司董事的信托责任及信任的行为”,要求法院“追偿由上述违反行为导致公司所遭受的损失”。

这位人士表示,“用公司的钱回购公司的股票,严重损害了广大中小股民的利益,董事会对此不满。”不过,雷曼律师事务所律师郝俊波表示,公司高管违法受信责任及信托责任,该类诉讼属于民事诉讼,比较常见。

对于起诉前景和黄光裕未来在国美电器中的地位,这位人士称,一切当以法院裁决为准,国美对此不发表评论。不过,王冉认为,香港的市场相对成熟,已经有一套完善的公司治理法律法规,这次起诉可以在法律框架下得到解决。 成都商报记者 席大伟

诉讼前瞻

法律专家:“回购定价”和“虚假陈述”决定诉讼成败

就黄光裕在股票回购事宜中违反信托责任及信任的行为被起诉,人大法学院博士生导师董安生表示,能否起诉成功取决于当时回购定价以定价过程中有无虚假陈诉。

国美公告称,国美于2010年8月5日在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针对黄光裕于2008年1月及2月前后回购公司股份中被指称的违反公司董事的信托责任及信任的行为(统称“违反行为”)正式起诉,并追偿由上述违反行为导致公司所遭受的损失。

国美起诉到底能否成功?对此,董安生教授表示,一般回购的价格都低于市场价格,如果当时定价低于市场价,则黄光裕不存在违反信托责任及信任的行为。

“如果定价高于市场价或者黄光裕从回购中占了便宜,则可能存在违反行为。” 董安生教授表示,“事实上,定价的依据说不清,黄光裕是否存在违反行为,要看在定价过程中,他是否做了虚假陈述。”

根据国美电器公告,2008年1月28日,黄光裕及其全权拥有的Shine Group Limited向黄的“家庭成员”分别转让90万股和1.86亿股国美电器股份,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5.66%。此次转让股份,每股作价12.79港元,交易金额达23.90亿港元。

对于上述行为,2009年8月7日,香港证监会曾指出,黄光裕与妻子杜鹃策划国美电器在2008年1月及2月进行股份回购,目的是以国美电器的公司资金购买本来由黄持有的国美电器股份,使黄光裕得以将售股所得款项向一家财务机构偿还一笔24亿元的私人贷款。

香港证监会还指称,上述股份回购对国美电器的财政状况造成负面影响,也不符合国美电器及其股东的最佳利益。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随后批准冻结黄光裕及杜鹃16.5亿元资产,认为其上述一系列交易使国美电器及其股东损失约16亿港元。

“香港证监会的调查结果可以作为国美电器的证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创办人岳成分析说。

岳成认为,判定黄光裕是否存在过错,需要看当时的回购过程是否违反公司章程和法律,比如出售时机、数量和定价是否合规。

“不管如何,黄光裕和陈晓是彻底决裂了。”岳成认为,在双方的角力中“自由的人比不自由的人获胜的可能性要大”。

深度分析

国美董事会与黄光裕分歧加剧

黄光裕案情渐明后的6月28日,国美电器宣布将董事会主席与公司总裁的职位分开;董事会任命原公司常务副总裁王俊洲为公司总裁并继续担任执行董事,陈晓则继续担任董事会主席及执行董事。

国美电器董事会对此事公开表态是:分开主席和总裁的职位能进一步强化管理效率。虽然这被外界视为以陈晓为主的董事会主动释权的信号,但事实上并非如此。

可靠消息显示,黄光裕本人由于案情逐渐明朗,加强了对股权的控制,导致与董事会的矛盾加剧。

事实上,国美董事会与黄光裕的分歧始自今年5月。黄光裕与国美董事会及管理层的矛盾公开化,分析称这意味着现有的管理层与黄光裕已经不在同一条战线。

黄光裕为什么对现任董事会集体不信任?知情人士透露了导致国美董事会与黄光裕矛盾激化的两件事:

据称黄光裕2008年被羁押之后,他曾通过其律师多次给国美董事会和管理层发出指令,通过强调其个人在国美的地位,希望国美将其个人的作用与企业生存发展相捆绑,要求国美采取有利其个人和减轻其罪责判罚的措施。

国美认为,由于这种将个人凌驾在企业和其他股东利益之上的做法可能给公司带来巨大的风险。所以最终没有被采纳。

相反,国美电器此后的主要行为是:不断地将黄光裕和企业的经营相切割。

另一个引发矛盾的时间在2009年7月,国美推出了对全国总监级以上核心骨干105名高管团队的期权激励方案的实施,目的是将高级管理层利益与企业生存与发展利益相结合。

黄光裕得知期权激励方案后,据称再次表现出了对董事会的不满,并要求董事会采取措施,取消期权激励,但他的意见再次没有被采纳。

这导致了黄光裕与国美电器董事会的分歧和矛盾的加深。

知情人士认为,黄光裕作为国美电器的创始人,始终认为国美电器是属于黄氏家族的私人公司,然而国美电器自2004年上市之后,已经是一家公众公司,目前黄光裕只是持有国美电器31.7%的股份,只是第一大股东。

所以其上述对国美电器不利的做法是当前董事会无法接受的,这导致国美不断与其进行切割,这或会导致双方矛盾加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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